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6年第17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6-03-18 16:21:11

一、项目编号:[350001]HJGS[GK]2025003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版GB9706系列标准检验能力建设项目(进口)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福建中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19层03室 被投诉人1: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330号 被投诉人2: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相关供应商:道普云(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泺源大街229号金龙中心裙楼六层1单元603 四、基本情况投诉人福建中燚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1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托被投诉人2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2025年新版GB9706系列标准检验能力建设项目(进口)(项目编号:[350001]HJGS[GK]2025003,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0的采购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福建中燚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补正告知书。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6年2月5日收到福建中燚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补正后的投诉书等材料,并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有效投诉事项为:1.针对道普云(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软件开发能力和技术自研能力的投诉。2.道普云(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符合招标文件里的关键技术参数(▲项、★项),该公司对中标结果进行投诉。3.道普云(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可以满足服务器算力技术参数(★废标项)要求的能力,该公司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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