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5年第98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4 10:03:48

一、项目编号:[350001]XC[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中医科设备采购(含中医经络检测仪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保税区华沛贸易有限公司研发中心8层南区(自贸试验区内)   被投诉人1: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18号1172   被投诉人2: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号   相关供应商1:福建汇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怡山园区2号创业楼1层108-110室   相关供应商2:福建省三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与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22层23办公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优智链公司)因对被投诉人2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省妇幼保健院)委托被投诉人1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成公司)组织的中医科设备采购(含中医经络检测仪等)(项目编号:[350001]XC[GK]2025005,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和采购包3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3针对采购包1供应商福建汇邦公司投标的中医经络检测仪,具体为:采购包1供应商福建汇邦公司投标的中医经络检测仪,品牌海恩达型号J-02B型,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1条提供千分位高精度经络值传感平衡数据分析表,可进行经络数值相关科研应用;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2条具有自定义穴位科研模式,可自定义(1-99个穴位)进行经络穴位检测研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3条检测值刻度:两极间阻值分别为330kΩ、95kΩ、15kΩ时,曲线分别在第一标线、第二标线和第三标线上,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8条测量范围:15kΩ~4000kΩ。实为负偏离。投诉事项4至投诉事项11针对采购包3供应商福建三戍公司投标的施瑞医疗SW1000 Pro型盆底康复治疗仪,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4: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3条适用范围至少包括催乳及子宫复旧;实为负偏离。投诉事项5: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2条肌电信号分辨率≤0.2μV,差模输入阻抗≥8MΩ;实为负偏离。投诉事项6: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8条设备功能包括肌电信号采集分析、生物反馈训练以及电刺激,同时必须有同品牌且独立注册的阴道电级和直肠电极。中标型号SW1000 Pro的生产厂家无同品牌独立注册的直肠电级,不满足招标要求,实为负偏离且涉嫌虚假应标。投诉事项7: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一条★1.具有四个电刺激通道、四个生物反馈通道、一个内置压力反馈通道、一个远距离调节电流通道。中标型号SW1000 Pro无远距离调节电流通道,实为负偏离。投诉事项8: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11.具有咳嗽反射评估方案,可检测不同咳嗽状态下盆底肌肉的反应能力,评估时间≤60秒,并自动生成评估报告,评估指标包括起始收缩潜伏时问和最大值等。中标型号SW1000 Pro并无咳嗽反射评估方案,实为负偏离,涉嫌虚假应标。投诉事项9: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13条配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具有网页端和APP端两个平台,可实现治疗预约、设备管理、患者宣教和家庭训练监督等功能。投诉事项10: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14条.预设多种肌肉功能评估方案,包括盆底肌肉评估和外周肌肉评估等,支持多媒体动画形式评估。投诉事项11:采购包3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第15条.具有四通道肌电采集,可对盆底肌、腹肌、臀肌及内收肌进行同时监测,并生成报告,计算各肌肉异常收缩程度的指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信成公司接受省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于2025年8月11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25年9月5日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福建汇邦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的中标供应商,福建三戍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3的中标供应商。投诉人福建优智链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就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1和采购包3的中标结果向信成公司提出质疑,信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作出质疑答复。福建优智链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截至本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尚未履行。 关于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3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因此,终止本次采购项目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以及投诉事项3的投诉处理程序。 关于投诉事项4至投诉事项11 本机关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3中标供应商福建三戍公司所投“盆底康复治疗仪”的品牌为“施瑞医疗”,规格型号为“SW1000 Pro”。经审批上述产品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药监局确认,上述产品未见远距离调节电流通道,无“APP平台信息”“咳嗽反射评估方案”及“监测功能”,上述产品不满足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及投诉事项11涉及的技术参数要求。因此,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及投诉事项11成立。 针对投诉人“未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到广州施瑞公司有独立注册的直肠电极,不符合招标参数的要求”的主张,根据上述产品制造商广州施瑞公司“产品注册是2015年首次注册的,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神经和肌肉刺激器用体内电级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要求进入腔道的电极要按使用部分分开注册单元,广州施瑞公司属于该指导原则实施之前的注册产品,在2025年8月的产品注册证换证中,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要求分开注册”的回函内容,中标产品不满足投诉事项6涉及的【评审序号6】“同时必须有同品牌且独立注册的阴道电极和直肠电极”技术参数要求。因此,投诉事项6成立。 经广州施瑞公司确认“SW1000 Pro产品简介及彩页上明确使用范围有包括催乳及子宫复旧等内容”,且广东省药监局复函中亦无上述产品适用范围无催乳及子宫复旧相关技术参数内容的表述。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投诉人主张的事项成立。因此,投诉人主张“注册证适用范围没有包括催乳和子宫复旧”并据此主张“不符合招标参数的要求”没有事实依据。综上,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另外,广东省药监局复函称,上述产品“肌电性能参数:分辨率≤0.luV,差模输入阻抗≥10MΩ”。广州施瑞公司亦确认“肌电信号分辨率≤0.1μV,差模输入阻抗≥10MΩ,都优于招标技术参数‘肌电信号分辨率≤0.2μV,差模输入阻抗≥8MΩ’”且投诉人“在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其他项目中标信息中挂网的技术参数显示施瑞医疗型号SW1000 Pro满足对于分辨率:≤0.5μV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中标”的主张不能证明中标产品“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3招标文件要求的★第2条肌电信号分辨率≤0.2μV技术参数要求”。因此,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针对投诉人“根据中标型号SW1000 Pro的彩页可知,该型号并未有多媒体动画形式评估方案”的主张,本机关认为,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广州施瑞公司的产品彩页没有投诉事项10涉及技术参数的相关描述不能证明中标产品不满足投诉事项10涉及的技术参数要求。因此,现有材料无法证明中标产品不满足投诉事项10涉及的技术参数要求。因此,投诉事项10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10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及投诉事项11成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诉事项7涉及的技术参数为以“★”标识的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因此,福建三戍公司中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条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针对采购包1的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3的投诉处理程序。 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10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及投诉事项1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因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3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撤销合同,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3没有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包3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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