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GGZY[GK]2025072
二、项目名称:乌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438号双丰大厦406单元
被投诉人1: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
被投诉人2: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
相关供应商:厦门国贸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3C4单元(国贸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物业公司)因对被投诉人1福建医科大学委托被投诉人2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乌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350001]FJGGZY[GK]2025072,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1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当日受理。受理的投诉事项为:商务评分项“8.合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的设定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投诉人百川物业公司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4日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5年第99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4 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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