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近期接到部分评审专家反映,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参加6月份的普法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普法质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规则(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和补充如下: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普法测试每年组织1次,测试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30日,测试期间每人3次测试机会。
二、未参考或者未达到合格线的评审专家,当年度可以补考1次,补考期间每人2次测试机会,组织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15日,补考的成绩作为本年度的最终成绩。
三、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普法测试补考将于8月1日至15日组织,请相关评审专家提前认真阅读测试须知,做好测试准备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