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4年第15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4-02-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350001]ZSZBGS[GK]2023115

二、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慧应用研创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州展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139号紫阳商贸中心2号楼17层02单元-1

 

被投诉人1: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被投诉人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州展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展鸿公司)因对被投诉人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被投诉人1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招标公司)组织的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慧应用研创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350001]ZSZBGS[GK]2023115,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福州展鸿公司发出补正告知书。经补正后,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本次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该公司演示过程中,并未告知该公司投标代表演示开始,也未进行计时,该公司投标代表确认演示流程后,未表明不演示,并立即准备电脑。项目评标委员会未告知该公司投标代表演示流程已结束,也未让该公司投标代表进行签字确认,待该公司投标代表取得电脑后拒绝该公司投标代表继续演示,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行为严重影响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中实招标公司接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30和2023年12月15发布采购更正公告,更正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开标;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中实招标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投诉人福州展鸿公司就本次采购项目采购过程的质疑函,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质疑答复,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投诉人福州展鸿公司因对采购过程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月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福州展鸿公司发出补正告知书。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福州展鸿公司提交的补正后的投诉书等材料,并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截至处理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正在履行。

本机关认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之“二、评标”第7.2条技术项“T2产品功能演示”规定,投标人需自备电脑,现场提供三维校园数字孪生((UE三维引擎)演示真实可操作的系统环境,以PPT或图片文字或视频形式等方式演示的,不得分。投诉人投标代表在演示现场明确表示其将整个过程录在手机里了,以视频的方式进行演示,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醒此项产品功能演示项应“自备电脑”后,投诉人投标代表未作任何沟通径直离开演示现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福州展鸿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演示不予得分,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在演示环节结束后,投诉人投标代表要求评标委员会让其进行演示,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

2024221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