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0月1日前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17-10-01 00:00:00

10月1日前已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

执行87号令的操作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现对10月1日前采购方式为招标且已发布公告采购的项目评标流程做以下调整:

1.代理机构对10月1日前公告的采购项目发布补充公告,评审环节按照87号令执行。若补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的,按原定截标时间执行。

2.根据87号令要求,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完成。具体流程衔接如下:开标环节完成后,投标人满足三家及以上的,抽取专家,专家要在系统内完成签到,专家登录账号后,采购人代表登录自己的账号审查供应商资格,代理机构借用专家账号审查供应商资格。

3.满足三家及以上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专家进入商务、技术等评审工作。

4.所有评审工作完成后,线下出具评标报告,签字确认后,在系统上传附件。(系统已提供线下评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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