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期印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为了规范省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省内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公开征求意见。
省内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当事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财政厅采购监管办
联系电话:0591-87097896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