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网上超市品目分类
网上超市品目分为基础品目和优选品目。基础品目,是指选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部分品目,通过网上超市实施采购;优选品目,是指选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部分品目,通过网上超市实施采购。
二、关于网上超市金额标准
省财政厅根据不同交易模式的特点,分别确定相对应的省级金额标准和市、县级指导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网上超市金额标准,未单独制定的按照指导标准执行。
采购人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化整为零后通过网上超市采购。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网超基础品目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采购优选品目不得超过本级采购限额标准。省财政厅可根据管理需要,结合部分品目特点确定差异化的金额标准和累计交易限额。
三、关于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管理
基础品目及其金额标准由省财政厅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优选品目及其金额标准由省财政厅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财政性资金管理需要,在听取或征集意见后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见附件)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基础品目和优选品目
2.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金额标准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