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相关规定,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省、市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全省各地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场所逐级联网,实现远程线上监管,并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展”的方式向全省推开。第一阶段由省本级带福州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确保试点工作落实,省采购监管办将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主任担任组长,福州市财政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具体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辖联络员3人、技术员3人组成,具体负责组织试点工作。
2.凡在福建省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场所的音视频设备必须接入监管平台,并保证音视频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3.11月15日前,试点地区本级(含县区)范围内用于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活动的场所(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将音视频接入监管平台,未接入平台的上述场所将无法组织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活动,具体接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
4.相关机构可自行下载附件,并及时将填报好的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342247125@qq.com),如有不明确事项,可根据需要联系下方人员。
联络员名单
省本级:张玮87097527
福州市:陈静静13860622010、87116799
平潭综合实验区:刘晨苗18060479488、23163498
技术员名单
中启信息:孙功政18650780665
海康威视:刘纬振18969182376
附件:1.音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填报表
2.政府采购远程音视频接入操作指导手册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