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采购办:务必抓牢抓实抓细
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77次会议精神,抓牢抓实抓细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9月17日上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建禹带队前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检查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有关人员详细察看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并对中心采取的场所定期消毒、人员扫码进场、现场体温监测、减少纸质材料、人员间隔就座等做法表示肯定。
郑建禹主任强调,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细化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传播风险。一是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要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二是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加大座位间隔、减少人员接触。三是在线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交易功能,减免纸质材料提供,支持供应商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四是做好供应商提醒与沟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特别是现场准入、管理要求,合理选择开标等活动场所,并在采购信息公告、采购文件中加强对供应商的提示提醒,充分保障供应商的参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