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活动现场的日常监管,我办将组织建设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活动场所远程音视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其中第一阶段由省本级、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试点,成效明显。现按计划于2月15日开展监管平台项目第二阶段建设,涉及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三明、南平、宁德、龙岩等8个地市,请在上述地区有政府采购活动场所的代理机构于2月28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以便顺利接入监管平台。
1.下载并仔细阅读《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远程音视频监管平台信息采集技术指导手册》;
2.下载并认真准确填写《政府采购活动场所信息统计表》,2月底前发送至各地市指定邮箱(见附件3);
3.一旦接到技术人员通知,请主动配合确认接入情况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调试设置;
4.完成接入后,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参数设置,保持音视频在线率,正常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对逾期未上报信息或乱填报信息及擅自调整参数等情况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4月15日之后仍未将开标及评审活动的场所接入监管平台的代理机构,将无法组织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活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身承担。
附件1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远程音视频监管平台信息采集技术指导手册.doc
2.政府采购活动场所信息统计表
附件3地市项目技术人员通信联络表.xlsx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