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全省政府采购效率,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功能将于2024年3月1日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运行。各单位可以在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界面的办事指南中下载操作手册,查看功能介绍、熟悉功能操作。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指导,凡适宜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要按照“一地采购、全省通用”的原则,已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其他地区不再采购,避免重复。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