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2年第30号)

福建省财政厅 2022-09-29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2年第30号)




一、项目编号:

[3500]FJGGZY[GK]2022020

二、项目名称:

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台式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百丰百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丰百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2996(自贸试验区内)
  被投诉人1: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被投诉人2:福建商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相关供应商:福州市晋安区翔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鹰科技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0号三利花园2#楼1层02店面-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百丰百公司因对被投诉人2福建商学院委托被投诉人1省交易中心组织的福建商学院实验室台式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GZY[GK]2022020,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不作为,未对该公司提交的质疑事项进行逐条答复,也并未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2-5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省交易中心接受福建商学院的委托,于2022年6月9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22年6月30日组织开评标,于2022年6月30日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翔鹰科技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截至处理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一)关于投诉事项2至投诉事项5

本机关认为,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链接作为证据,且投诉人百丰百公司针对投诉事项所提供官网截图与翔鹰科技公司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不完全一致,不能证明翔鹰科技公司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翔鹰科技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对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均进行了无偏离响应,制造商新华三公司亦确认翔鹰科技公司所投产品均满足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参数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评标委员会亦一致认定相关供应商翔鹰科技公司所投产品以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了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本机关经调查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存在违法、违规评审的问题。另,关于主板I/O 接口的M.2插槽≥1个的问题,招标文件中仅规定主板I/O 接口M.2插槽大于等于1个,并未对M.2插槽必须是空闲的、未使用的状态进行规定,百丰百公司的主观推测不能作为支撑投诉事项成立的事实依据。因此,投诉事项2至投诉事项5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1

本机关认为,根据省交易中心和福建商学院的回复函可知,针对百丰百公司所提质疑事项,省交易中心调取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翔鹰科技公司的投标文件以及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汇总表、评标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同时就质疑事项向该项目中标人翔鹰科技公司进行情况核实,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百丰百公司作出书面答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省交易中心的答复材料,结合投诉事项2至投诉事项5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交易中心质疑答复不存在不作为和违反客观事实进行答复的情形。因此,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均不能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福建省财政厅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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