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2022年第15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2-04-28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温州神圣森林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温州神圣森林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沸霞路66号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采购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以下简称武夷山公园管理局)来函反映:在武夷山国家公园防灭火基础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C[TP]2021009,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中,温州神圣森林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温州神圣森林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7278元(人民币1455600元的千分之五);                         

二、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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