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专项监督检查 (2020年第10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0-08-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3500]HY[GK]2018005

二、项目名称:

福建省艺术馆2018—2019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省艺术馆

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建省艺术馆委托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省艺术馆2018—2019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HY[GK]2018005)”中,存在下列问题:

1、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与事实不符;

2、未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六十七条第(七)项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省艺术馆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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